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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欽 - 教務主任公告 | 2023-10-19 | 點閱數: 5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0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36748號函及「教育部獎勵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個人評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表彰閱讀推動績優學校、協助學校推動閱讀之團體及個人,以形塑閱讀風氣,深耕閱讀教育,特辦理閱讀磐石獎評選。
三、本計畫評選對象如下:
(一)閱讀磐石學校:閱讀推動績優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包括國立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之國中部及國小部)。
(二)閱讀推手:
1、團體組:協助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之機關(構)、公私立圖書館、社團及志工等相關團體,以學校名義參選者不予受理。請協助推廣及鼓勵各相關團體踴躍參與評選。
2、個人組:致力於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廣工作且有特殊貢獻之校內外人士。
四、113年度閱讀磐石獎評選實施計畫調整及提醒事項:
(一)配合實施要點於112年3月14日修正發布,爰修正實施計畫閱讀推手得獎件數計算方式(第3點)、新增閱讀推手獎勵金(第5點),以及增列敘明5年內曾獲「教育部圖書館事業貢獻獎」獎項者不列入閱讀推手評選對象(第9點)。
(二)依實施要點第3點第1款第5目及第9點規定,複選報名表增列資格要件欄位,由報名學校勾選確認3年內未曾獲選為閱讀磐石學校,報名個人及團體勾選確認3年內未曾獲閱讀推手個人獎/團體獎及5年內未曾獲教育部圖書館事業貢獻獎,以避免重複獲獎。
(三)參加閱讀推手團體組及個人組複選者,報名表均需由國民中小學核章推薦,請各參賽單位與人員留意。
五、本案訂於113年3月9日(星期六)至113年3月11日(星期一)辦理複選,請將參加複選之方案資料(應符合格式並齊備)於113年1月2日(星期二)前寄送本府(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以利彙整後統一寄送至嘉義市西區垂楊國民小學(600001嘉義市西區垂楊路605號),逾時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