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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欽 - 教務主任公告 | 2023-08-01 | 點閱數: 3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及112年7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84149號函辦理。
二、查前揭要點第5點第3項規定,補助原則如下:
(一)本縣所屬國民中小學編制內教師(含正式及三個月以上代理教師,以現職任教英語課程者優先)於112年8月1日 至113年7月31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相當於CEF架構B2級 (含)以上考試通過者,得補助其檢測報名費(不含資 料處理等手續費)。
(二)每位教師每年以補助1種英語檢測為限。
三、請符合上開規定之英語教師,將報名費單據、CEF語言參考 架構B2級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成績通知單及在職證 明等資料(1式2份,影本檢核後蓋與正本相符及職章)寄(送)達本縣國際教育暨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彰化市民生 路338號民生國小)彙整,並請致電(04-7288230)確認, 報名費補助收件期限至113年7月31日止,逾時申報或資料 缺漏不齊全者,恕不接受辦理。
四、檢附相當於CEF語言參考架構B2級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供參。